释义 |
法律主观: 民法典规定权利质权包括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转让的知识产权,专利权等,现有的和将有的应收账款等。权利质权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有权处分的权利进行出质,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质权人可以对质押物优先受偿的权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