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 一次性伤残 补贴金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贴金为7个月本人薪水。 2、本人薪水,是指工伤工人因工作遭到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交费薪水。本人薪水高于兼顾地区工人平均薪水300%的,按照兼顾地区工人平均薪水的300%计量本人薪水低于兼顾地区工人平均薪水60%的,按照兼顾地区工人平均薪水的60%计量。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 1、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能够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2、具体准则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限定。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