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强奸罪的追诉时效如下:
 1、犯强奸罪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间为10-15年;
 2、存在加重情形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追诉时效期间为20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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