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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有监护权的一方抢走孩子会被判刑吗?
释义
    孩子被没有监护权的一方抢走,属于民事纠纷。作为孩子的直接监护人,可以报警处理或者起诉对方维权。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十六、十七、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监护人,如有争议,由单位、居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应保护被监护人的权益,不得处理其财产,除非为其利益。
    法律分析
    孩子被没有监护权的一方抢走,不算刑事案件,属于民事纠纷。作为孩子直接监护人的一方,可以在第一时间报警处理。或者到法院起诉对方维权。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十八条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孩子被没有监护权的一方抢走的情况,属于民事纠纷而非刑事案件。作为孩子的直接监护人,您可以选择立即报警处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关于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和时间,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达成一致;如果协议无法达成,将由人民法院做出判决。作为监护人,您有责任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非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否则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八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七十七条 家庭成员盗窃、诈骗、抢夺、侵占、勒索、故意损毁老年人财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六章 政府保护 第九十五条 民政部门进行收养评估后,可以依法将其长期监护的未成年人交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收养。收养关系成立后,民政部门与未成年人的监护关系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应当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服务。
    提倡、鼓励义务为老年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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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1:3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