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的不能结婚的范围有哪些 |
释义 |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即所谓己身所从出或从己身所出的血亲。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等,皆为直系血亲。 旁系血亲指双方之间无从出关系但同由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亲。如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伯、叔、姑至侄子女之间,堂(表)兄弟姐妹之间皆为旁系血亲。同父母所生者为全血缘亲属,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所生者,为半血缘亲属。 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 1、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当然不能结婚。 2、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结婚。 3、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 4、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5、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 6、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至于老百姓常说的“远房亲戚”,一般都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不属于禁止结婚的近亲属范围。 相关法律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一、可以和亲姨妈家女儿结婚吗- 不可以和亲姨妈家女儿结婚,当事人和亲姨妈家女人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就是生育形成的血亲链条。它是纵向的,包括生育自己的链条,含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等;以及自己生育的链条,含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直系血亲间禁止通婚。系血亲是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它是横向的血亲链条。包括兄弟姐妹、属同一祖父母的叔伯姑及其下一代(堂兄弟姐妹及姑表兄弟姐妹)、下二代(侄子女)、属同一外祖父母的姨舅及其下一代(表兄弟姐妹)、下二代(外甥、外甥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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