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人离婚退役金是否共同财产 |
释义 | 军人离婚退役金通常只有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军人的退役费是根据军人参军的时间作为计算的主要因素的,如果军人是在退役后拿到这笔钱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才离婚的,那么这部分的钱就应该被纳入到分配的范畴内,但是如果是在参军中离婚就只有一部分了。 军人离婚哪些财产是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军人离婚,哪些财产是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退役军人保障法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起草的法案,目前还没有出台,所以退役军人保障法细则相应的也没有出台。 退役军人优待证条件 退役军人优待证条件: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役人员、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伍军人等)才能办理优待证。如果是重点优抚对象请提供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相片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办理。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条:军人的抚恤优待,实行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方针,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全社会应当关怀、尊重抚恤优待对象,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军人抚恤优待事业提供捐助。 军人安家费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1、军人安家费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前提是军人是在结婚前退役并获得安家费的,那么这笔费用是军人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不归夫妻共同所有。2、如果军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退役并获得安家费的,那么上述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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