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不要扣税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属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等范围内的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