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案一般不能调取微信聊天记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是一般的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微信聊天记录属于能够证明婚外情或者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应当由一方当事人提供,法院无权强制要求持有一方提供,也无权调取微信聊天记录。 依照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应当首先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然后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会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司法解释》 第一条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