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失行车证的补办方法 |
释义 | 行驶证补发需到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办理,需交工本费。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需提供:(1)申请表;(2)所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补领需提交《被盗抢机动车查询表》;(4)换领需提交原登记证书;(5)代理人办理需提供身份证明(补领不得代理)。 法律分析 行驶证补发到就近的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办理,需要交纳工本费。 办理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需提供下列资料 (1)《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需提交《被盗抢机动车查询表》; (4)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需提交原机动车登记证书; (5)由代理人代办该业务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按规定不得代理)。 拓展延伸 行车证丢失后如何重新获得合法行驶权? 如果您的行车证遗失了,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重新获得合法行驶权。首先,您需要尽快向当地车辆管理部门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身份证、车辆购置发票等。然后,根据当地规定填写行车证遗失补办申请表,并缴纳相应的手续费。接下来,根据要求提供所需的材料,如申请表、报案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一旦提交申请,您需要耐心等待补办手续的办理,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最后,当您收到新的行车证时,请仔细核对信息的准确性。请记住,在等待期间,您可能需要遵守特定的交通规则,以确保您的行驶合法性。 结语 请记住,在等待期间,您可能需要遵守特定的交通规则,以确保您的行驶合法性。及时向当地车辆管理部门报案、提供所需材料,并缴纳相应费用,将有助于您重新获得合法行驶权。补办手续通常需要一定时间,请耐心等待。收到新的行车证后,请仔细核对信息准确性。祝您行车顺利,合法安全!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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