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公安机关一般应当撤销案件,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但是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的,包括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情形,以及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情形,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在审判监督程序再审阶段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进行审查,认为构成犯罪但是判刑畸重的,仍应改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六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但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前款所称“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包括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情形,以及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