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在律师会见期间签订协议,一般来说不需要向法院提交。但如果协议涉及到涉诉方面的权益,或者需要经过法院审判确认的事项,那么就需要向法院提交。此外,如果协议中的内容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法院也有权拒绝承认该协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律师应当在与当事人交往的过程中,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守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解释或者履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处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一方要求,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的,可以将达成的和解协议提交人民法院确认。” 综上所述,律师会见期间签订协议是否需要向法院提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一般情况下,如果协议没有涉及到涉诉方面的权益,且协议内容合法合规,是可以不需要向法院提交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