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权转让需要登记的情况比较复杂,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债权转让属于应当登记的情形,则需要进行登记程序,否则无需登记。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四条规定:“债权人将其债权转让给他人,应当由债权人和受让人订立书面协议。协议应当载明债权的种类、数额和期限,以及转让的价款或者其他形式的对价等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或者合同履行期间变更合同的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他人,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通知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担保合同生效后,担保人概不得撤回,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规定:“债权转让,应当依法登记。” 7.《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债权转让的,应当办理担保人转移担保物权和转移担保债权的手续。” 综上所述,律师会见期间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是否需要登记,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属于应当登记的情形,则需进行登记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