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律师法》的规定,律师在代理委托人的案件过程中有义务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在会见期间进行债权转让,如果未经委托人授权或者未告知委托人的情况下进行,可能会违反律师的职业道德,侵犯委托人的利益,并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十三条 律师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保守国家秘密,维护社会公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利益。 第三十五条 律师在代理委托人的案件过程中,应当尊重委托人的意愿,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 第六十二条 律师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被责令改正或者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罚款等行政处分的,应当及时报告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律师协会。 第一百八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由律师协会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改正,并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处理建议;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记过、撤销律师执业证书等处分。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