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班一周未签合同,能否获得相应工资? |
释义 |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仍有权获得工资报酬。事实劳动关系是指在没有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双方实际上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法规定的权益保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通知明确了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要件和可参考的凭证。用人单位应提供工资支付记录、社保费缴纳记录、身份证明等证据。用人单位有举证责任。劳动者可向劳动管理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一、上班一周没签合同有工资吗 只要劳动者有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服务,无论没有没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应该支付劳动者工作报酬,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管理部门投诉。 二、怎样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所谓事实劳动关系,就是指由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续订,双方实际上存续的劳动关系。在此期间,双方实际上履行劳动法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仅缺乏书面合同这一形式要件。事实劳动关系也是劳动关系建立的形式之一。那如何去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呢?在实践中,不少用人单位出于逃避法定义务、规避可能承担的责任等目的或者自身招工管理不规范等原因,出现了大量实际用工却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 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建立,但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的情况下,用工之日不易确定,导致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影响到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为了使劳动者能够顺利的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5年发布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了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三个要件:第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第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第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该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认定劳动关系可资参照的凭证:第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第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第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第四,考勤记录;第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上述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结语 在劳动关系中,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应支付劳动者的工作报酬。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支付义务,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管理部门投诉。事实劳动关系是指双方在没有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实际存在的劳动关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通知明确了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要件和相关凭证,如工资支付凭证、劳动者身份证明等。这些规定有助于劳动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用人单位应承担举证责任,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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