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使代位权的效力:债权人可依法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债务人的专属权利除外;以及可以请求债务人负担其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等。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效力是什么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效力是:(一)对债权人来说,有权要求债务人支付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从次债务人处直接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以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债务为限);(二)对债务人来说,代位权行使的直接效果应归属于债务人。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效力应该有哪些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效力有: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从权利除外;相对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其对债务人的抗辩;以及债务人需承担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 行使代位权有什么要求 行使代位权的要求包括: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3、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4、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行使代位权的条件包括什么 行使代位权的条件包括: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到期;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不专属于债务人自身;法定其他条件等。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是什么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是:以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不得超出其债权的限制。
该内容由 张荣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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