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子女是城镇户口的也可以在土地承包期限内继承承包权。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房屋原权利人已经死亡的,动迁补偿款可依继承关系进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把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加以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同时,民法典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也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只有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时,或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继承。对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时,没有先后顺序之分,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一)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二)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特征:,(一)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二)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三)继承权的标的是遗产,(四)继承权是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可行使的权利的效力,(五)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