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现行刑法对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量刑的规定具体如下: 1、非法批准征用土地,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情形之一的: 1、非法批准征用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 2、非法批准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三十亩以上的; 3、非法批准征用其他土地五十亩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非法批准征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等恶劣情节的。 特别重大损失,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批准征用基本农田二十亩以上的; 2、非法批准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六十亩以上的; 3、非法批准征用其它土地一百亩以上的; 4、非法批准征用土地,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其它耕地十亩以上严重毁坏的; 5、非法批准征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等恶劣情节的。 一、中国刑法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怎么立案? 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规定是: 1、非法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或者是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2、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倒卖土地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非法占用林地罪的构成标准 非法占用林地立案标准具体如下:违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10亩以上;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0亩以上;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50亩以上; 未达到上述量化标准,但给有关单位或个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造成耕地大面积破坏或植被严重破坏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一十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