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约责任分类有哪些 |
释义 | 1.预期违约。预期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 2.届期违约。在履行期限到来以后,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将构成届期违约。届期违约可以分为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两类。 3.违约与侵权的竞合。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根据规定,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作出选择后,在一审开庭以前又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如对方当事人对变更后的诉讼请求提出管辖权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 一、对方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如果合同签订生效后,在履行期届满以前,一方明示不履行合同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为预期违约,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同时,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对于预期违约,你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是合同签订生效后,一方当事人在履行期届满之后,仍不履行合同的,构成事实违约,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者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如何区别明示预期违约和默示预期违约 预期违约的两种方式,明示预期违约和默示预期违约都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二者侵害的都是债权人的期待权,但二者又有区别,表现在: (一)违约构成不同。 1、构成明示预期违约应具备: (1)违约方明确的肯定的向对方做出毁约的意思表示; (2)明确表示在履行期限到来后不履行合同义务; (3)表示将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 (4)毁约无正当理由。 2、成默示预期违约应具备: (1)一方预见到另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有两种情况:一是没有能力履约,二是不准备履约; (2)一方的预见有确切的证据,至于判断的标准,美国《统一商法典》规定为“有合理的理由认为对方不能正常履行”(第2609条); (3)被要求提供履约保证的一方不能在合理的期间内提供充分的保证。 (二)违约者的主观方面不同。 明示预期违约表现为一方能够履行而不愿履行,这种违约示明确肯定的,违约者的主观状态只能是故意。 而默示预期违约表现为两种情形:一是一方当事人客观上没有能力履行合同,即履行不能,这种情形往往是从一些客观事实推测到的,如一方出现资金困难,支付能力欠缺,负债过多难以清偿等;二是一方当事人客观上能够履行合同,但却不打算履行合同,如该当事人商业信用不佳,已将部分货物转卖出去等等,这种情形,往往是从当事人的某些行为推测导的。因此,默示预期违约中违约者对违约行为的发生主观上既可能是出于故意,也可能是出于过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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