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并报什么党的委员会批准 |
释义 | 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设置中说明,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由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党的地方组织: 1、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大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2、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3、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4、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a、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 b、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c、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d、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综上所述,党组织是党在各个层级建立的组织,是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者和执行者,负责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宣传、组织和领导各项工作,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管理,维护党的纪律,促进党员队伍 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六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委员长, 副委员长若干人, 秘书长, 委员若干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有权罢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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