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者住院保险有哪些不能报销? |
释义 | 法律分析:第一种类型:药品类 (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6)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第二种类型:另除了药品以外,还有一些服务类的 (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2)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 (3)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4)膳食费; (5)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6)还有一些特许门诊,VIP服务等医院特殊的服务支持。 除此以外,还要一些需要关注的点 因为在日常就医中,很多人在就医时没有到定点医疗机构,因此在这样的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是无法报销的。 第三种类型:其他一些医疗费用项目 (1)在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急诊除外;(非本市的情况需要办理转签的,后期文章介绍) (2)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 (3)因交通、医疗事故或者其它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5)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6)在国外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治疗的; (7)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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