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案件到了检察院的,检察院依法进行审查起诉。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认为证据不充分或者有其他地方需要补足的,可以退回补充侦查;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应当不予起诉的,检察院依法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