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营养费赔偿需要医院或鉴定机构出具需加强营养的证明,否则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一、当事人提起的人身损害赔偿官司如何收集证据 原告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 1、原告的损害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明。 2、提供医院证明伤势的诊断书、病历卡、医药单据、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化验费等如致残的还必须有鉴定书。 3、要赔偿护理费、营养费的,应当提供主治医生开具的批准专人护理,需要补进营养等证明。 4、赔偿误工费的,应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因误工而减少的实际收入损失(包括减少的工资、奖金等)的证明,若无固定收入,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 5、赔偿交通费和住宿费,应提供汽车票、火车票、船票、飞机票、住宿费发票,出租车费一般不予赔偿。 6、其它还需要的证明和证据。 二、误工费的鉴定有必要吗 在我国人损误工费鉴定有必要的,误工费是受伤人员因伤不能工作减少的损失,营养费是因伤需要加强营养支出的费用。按照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三、交通伤残鉴定没有营养期受害者可以要求鉴定吗 交通伤残鉴定没有营养期受害者可以要求鉴定,因为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委托鉴定机构鉴定,可以要求鉴定营养期,然后根据鉴定结论要求营养费。营养费的认定必须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医疗机构的意见,其内容应包括是否需要额外增加营养,需要加强营养的期限等。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