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署劳动合同后,是否可以马上离开工作岗位? |
释义 | 签订劳动合同后不能直接离职,需要提前通知并办理离职手续。劳动合同的作用包括建立劳动关系、促进劳动力合理配置和避免劳动争议。劳动合同的特征包括特定主体、统一对应的权利义务、单一劳动行为、诺成有偿的双务合同以及涉及第三人的利益关系。 法律分析 一、签了劳动合同能不能直接走 签了劳动合同不能直接走。劳动者一般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才可以走人,且走人时需要依法办理完离职手续才可以走。如果在试用期的,则需要提前三日通知才可以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作用 劳动合同的作用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做出规定,这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深感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特长合理使用劳动力。 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 三、劳动合同有哪些特征 劳动合同有如下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后不能直接离职,劳动者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劳动合同的作用体现在建立劳动关系、促进劳动力合理配置和避免劳动争议等方面。劳动合同具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特定性、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单一的劳动行为客体、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并且往往涉及第三人的利益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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