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资金拆解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资金拆借又称资金拆放,指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为调节临时资金余缺而进行的短期资金借贷活动,拆借数量利率和期限,根据市场资金供求情况,由拆借双方协商议定各银行吸收的存款数量和来源不同,所发放的贷款对象和用途不同,致使其资金在见上帝区间数量上存在差异,这是银行间资金拆借的现实可能,调剂资金余缺充分有效使用资金,这是银行间资金拆借的客观需要。【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条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外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发行金融债券(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八)从事同业拆借(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十)从事银行卡业务(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判了缓刑能出市区,不过需要报经考察机关批准。【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民事强制执行,在下述三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给予拘留处罚:一、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二、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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