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十年内减刑多少次 |
释义 | 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可以减刑的次数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对此作出限制,但规定了减刑的幅度即减刑后的刑期不得少于五年。法律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后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后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一、减刑不能超过刑期多少 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上列期限 二、判四年可以减刑几年 判刑四年最多可以减刑二分之一,相关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具体如下: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3、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三、诈骗罪的减刑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诈骗罪如果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在减刑之后,实际的执行期限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诈骗罪如果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实际的执行时间不得少于十三年。《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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