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犯的刑期是如何度过的? |
释义 | 无期徒刑罪犯在服刑期间再犯新罪,根据刑法和刑诉法规定,仍执行无期徒刑。然而,如果罪犯在服刑期间表现出悔改或立功,可以考虑减刑。一般情况下,服刑2年后可以减刑,减为18-20年有期徒刑;对于确实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13-18年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无期徒刑最多20到22年之间,当然这是说你没有再犯新罪。若再犯新罪,则作如下执行。 原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的,应对所犯新罪依法作出判决,其处理程序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如果新罪应判处有期徒刑,在判决中除写明刑期外,依照《刑法》第六十四条和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仍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在宣告判决后,可向该罪犯服刑的劳改单位和负责起诉及监督该劳改单位的检察机关说明,由于刑法和刑诉法的规定,经反映、请示后,目前仍只能如此。 但可以请他们考虑: (一)由于该罪犯在无期徒刑服刑期间又犯新罪,在最近期间其他无期徒刑罪犯减刑时,他不能减刑。 (二)今后,经过一定的时间,如果该罪犯确实遵守法律、监规,老实劳动改造,并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还是可以考虑给予减刑。但在什么时候减刑,减刑减到什么程度,都要把该罪犯曾犯新罪的情况考虑进去。 在一些情况下无期徒刑是可以减刑的。 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为使无期徒刑犯的减刑,与死缓犯、有期徒刑长刑犯的减刑相照应,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拓展延伸 死刑犯的社会再融入之路 死刑犯的社会再融入之路是一个充满挑战和困难的过程。在刑期结束后,死刑犯需要面对社会的偏见和怀疑,重新建立起自己的生活。他们需要寻找工作机会,但往往因为犯罪记录而遭受拒绝。同时,他们还需要面对心理上的压力和自我怀疑,努力重建家庭和社会关系。为了成功融入社会,他们需要接受心理辅导和职业培训,以提升自己的技能和适应能力。社会也需要提供更多的支持和机会,帮助他们重返正常生活,成为有价值的社会成员。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死刑犯才能在社会再融入之路上找到希望和机遇。 结语 在无期徒刑的执行过程中,若罪犯再次犯罪,将依法作出判决并继续执行无期徒刑。然而,我们可以请劳改单位和检察机关考虑以下几点:一是该罪犯在服刑期间无法享受减刑待遇,与其他罪犯不同;二是如果罪犯在未来表现出真正的悔改和立功,经过一定时间的观察,可以考虑减刑,但减刑的程度和时间要考虑其曾犯新罪的情况。在某些情况下,无期徒刑也是可以减刑的。对于死刑犯来说,重新融入社会是一个具有挑战性和困难的过程,需要社会的支持和帮助,包括心理辅导和职业培训等,只有通过共同努力,他们才能找到新的希望和机遇,成为有价值的社会成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节 死刑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节 死刑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节 死刑 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