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农村结婚后跟父母分户口的流程如下: 1、填写并提交分户申请; 2、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户原因相关证明; 3、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颁发的析产后的私产产权证、分割后的公产房租赁使用证明; 4、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可以分户条件如下: 1、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2、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 3、单身居住的,可以单立为一户。非住宅用房和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 4、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可以凭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 5、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 6、如果没有符合以上条件则不能分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