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有没有经济补偿金 |
释义 | 首先,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是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一般没有经济补偿金。 其次,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违法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据此提出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一、用人单位有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 第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 第三、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 最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那么离职补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离职补偿金的标准:如果员工应获得补偿的,一般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如果员工应获得双倍补偿的,则按上述标准的双倍来计算。 综上所述,辞职能否要求经济补偿金要看情况: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没有补偿;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等原因提出离职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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