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罪由哪些构成 |
释义 | 一、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罪由哪些构成 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反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 3、主体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5、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六条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罪的立案标准 1、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立案标准。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应当保密。 3、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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