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赔偿案件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
释义 | 案件执行中也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但前提条件是该案件的执行有证据证明是错误的。如果案件的执行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没有造成侵权后果的就不能申请国家赔偿。 一、不出庭缺席判决会有什么结果 不出庭缺席判决的后果。不出庭参与庭审,就没有办法进行质证,就有可能需要承担不利后果。具体如下:1、不出庭缺席判决的后果是需要承担未能辩护,未能举证的不利后果。不出庭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由不出庭一方自行承担没有辩护的不利后果;2、如必须被告出庭的案件,两次合法传唤不到庭,会采取拘传措施;3、判决后被告不执行法院的判决,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执行期限一般六个月内,案情复杂经批准可以延长,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只有终结。 二、最新国家赔偿的申请条件 违法采取对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的,包括:(1)对没有事实妨碍诉讼行为的人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实施妨碍诉讼的人采取司法拘留、罚款措施的;(2)超过法律规定期限实施司法拘留的; 违法采取保全措施的,包括5种行为:(1)依法不应当采取保全措施而采取保全措施或者依法不应当解除保全措施而解除保全措施的;(2)保全案外人财产的(但案外人对案件当事人负有到期债务的情形除外); 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也就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民事制裁决定、调解书、支付令、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以及行政处罚、处理决定等执行错误的,包括6种行为:(1)执行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民事制裁决定等法律文书的;(2)违反法律规定先予执行的;(3)违法执行案外人财产且无法执行回转的。 三、执恢是不是就是强制执行 不是。(一)、执恢字的意思是:执行恢复,是指本文书的裁决内容是法院针对当时人就原先暂停执行的案件申请恢复执行而做出的裁定。 执行人在执行案件中止、程序性终结后,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可供执行财产或线索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也被称为“执恢”。 (二)、强制执行:1.在现实生活当中,的确会有一些人在法院的判决之后拒不执行,或者是以其他暴力的方式抗拒执行,此时胜诉的一方的权利就没有办法得到保障,那么此时国家也对于这种情况有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其中有一种就叫做强制执行。 2.强制执行的意思就是由法院出面强迫败诉的一方来执行法院的判决,此时败诉的一方也就被称之为被执行人。 3.强制执行一般多用于赔款或者是赔偿的判决当中。败诉的一方不愿意拿出钱来支付这个款项,胜诉的一方出于自己的力量是没有办法将这个款项追回来的,此时就需要国家权力的介入,也就是法院可以行使自己的职权,要求银行冻结账户,或者是直接强制转账等等。法院可以不经过被执行人的同意而对账户当中的财产进行处分。 4.当然,由于强制执行在一定意义上是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或者是财产权的,所以执行的程序也是相对来讲比较严格,必须要有法院的判决书,以及在一定期限之内败诉的一方明确表示拒绝履行或者是用其他理由的行为来抗拒履行自己义务的证据,只有满足了一系列的法定条件之后才可以进行执行。 5.被执行人拒绝履行自己义务的方式有很多种,除了最常见的什么也不做,还有暴力,威胁等方式抗拒执法之外,如果违反了法院的一些禁令的话,也可以视为拒绝履行裁定。例如在一些经济类的制裁当中会宣判被执行人不可以进行高消费,例如买车,买房等等。那么,如果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进行了这样的行为的话,就说明无视法院的禁止令,此时也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他的身份就变成了被执行人。 6.被执行人如果在法院强制执行之后还以其他暴力威胁手段,或者是强硬的措施拒绝执行的话,就会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这对于以后的贷款,出行等都是有非常大影响的。 以上就是关于在法院的审判过程当中,被执行人是什么样的意思,通常是在什么样的阶段出现的,以及被执行人会面临到怎样的惩罚和强制措施。在我国必须是要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否则将会面临非常严重的后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六条规定,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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