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中销售合同的解除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卖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有:买方延期支付定金、延期支付首期款、逾期办理资金监管、逾期办理银行按揭经催告仍未履行的或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方明确表示拒绝继续购房的;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一、民法典规定什么条件下能解除合同 民法典规定下列条件下能解除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二、民法典关于购房合同无效定金要回来的问题 购房合同无效定金是否能要回来要看该合同无效是由哪一方造成的,若为买方造成,则卖方可以不退定金,若为卖方造成,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退回定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车贷逾期会解除合同吗 车贷逾期是否会解除合同,要看是否具备解除条件。一般情况下,逾期后能够马上归还的,不会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意味着车贷需要一次性还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车贷逾期符合上述条件的,放贷者可以解除车贷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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