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酒驾驶保险公司交强险赔付吗 |
释义 | 醉酒驾驶的保险公司并不能拒赔应当先行垫付,但是具有追偿权。醉驾出了事故的保险车辆,交强险会根据情况给予不同对待,如果醉驾出险,造成第三方损失,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对第三者给予赔付。 一、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需要审查事故方在公司的保险购买情况以及购买的保险种类情况,不一定是责任认定书一出来保险公司就要赔偿,只有符合赔偿的情况下才会进行赔偿。(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二)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项目费用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二、醉酒驾驶保险公司怎么追偿 对于死亡伤残赔偿责任限额部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只规定了“受害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于交强险保险免赔拒赔的规定。这是否意味着,除了该免责条文之外的其他交通事故,即便存在醉酒驾驶的情况,交强险对于死亡伤残赔偿责任限额部分,仍需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这个问题争议很大,尤其是保险会所制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中规定有驾驶人醉酒驾驶导致交通事故,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除了垫付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部分外,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承担垫付和赔偿责任。这导致醉酒驾驶和无证驾驶一样,成为交强险拒赔的最突出的理由。从机动车外的第三人相对于机动车处于弱势地位、为了保障第三人的人身安全及事故发生后得到补偿的可执行性及保险分担社会风险而设立了交强险这一强制保险的立法目的出发,纵观人民法院司法实践,对于醉酒驾驶、无证驾驶,人民法院判决交强险赔偿的案例占多数。 机动车驾驶人醉酒驾驶或无证驾驶,造成第三人死亡并且驾驶人负交通事故的主责或全责,这时在可以以交通肇事罪追究该驾驶人刑事责任的情况下,驾驶人主动向受害人的家属赔偿,争取到受害人家属的谅解后,不追究驾驶人的刑事责任。但是当驾驶人赔偿后,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保险公司肯定是拒赔。在这种情况下,交强险应向驾驶人赔偿。 司机醉酒驾驶这是一种比酒后驾驶更为严重的情况,在我国这不单纯属于交通违章行为,同时还涉嫌构成了《刑法》中的危险驾驶罪,也就是说是要直接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而在这种情况下要是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作为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还是会作出赔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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