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公司收购中,只会对公司的股东发生变更。公司本身仍然存在,不会影响到公司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收购方在公司收购之前,要充分了解公司的债权和债权。企业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取得企业部分,或者全部所有权的投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买受人可以通过现金或者股票的方式完成收购公司的决策,取得对被收购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条: 被收购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被收购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被收购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有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转让被收购公司控制权之前,应当主动消除损害。未能消除损害的,应当就其出让相关股份所得收入用于消除全部损害做出安排,对不足以消除损害的部分应当提供充分有效的履约担保或安排,并依照公司章程取得被收购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