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企业未到期的债权应该怎么处理 |
释义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破产债权时,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期的,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破产企业未到期债权如何处理 破产企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的时候视为到期,如果企业破产,债权人可以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以及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 破产企业担保债权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企业破产的担保债权就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在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申请时没到期的债权如何处理 破产申请时没到期的债权在受理时视为到期,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在申报之列,除此之外,对于附利息的债权,一般自破产申请受理时停止计息。 债权人如何向破产企业申报债权 1、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2、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3、人民法院对于申报的债权,应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4、申报的债权,须经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方为确定。风险提示: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破产企业债权清偿顺序 企业破产后债务的清偿顺序是:1、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2、然后缴纳公司欠的税款;3、再清偿公司的债务;4、最后将剩余的财产分配给股东;5、清算结束。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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