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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债务承担无法清偿怎么办
释义
    公司到期债务清偿不了,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根据法律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怎么承担清偿责任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 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分公司无法负担的债务由谁来承担
    1、分公司无法负担的债务由总公司来承担。2、分公司是没有具有独立法人定位的公司,并不属于法人,法律对此的具体规定是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是公司的组成部分,没有独立的财产,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且分公司可以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对外开展业务并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3、因此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是由总公司进行承担的,其并没有独立承担债务的能力。
    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怎么办
    公司财产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分割方式如下: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则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2、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则剩余财产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割。风险提示:公司财产在未依照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是公司股东自益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在分配方式上可采取货币分配、实物分配或者作价分配等形式,其基本要求是:既最大限度保护股东的权益,又体现出平等和公平分配原则。
    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吗
    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行动建议:(1)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3)法律规定分公司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参加诉讼,实践中,分公司的债务首先由分公司的财产支付,不足部分总公司连带清偿。
    分公司无法负担的债务由谁来承担呢
    由母公司承担。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因此,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无法负担的债务,由母公司承担。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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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4: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