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关于起诉争夺子女的 抚养权 ,如果子女小于两岁,一般以母亲 抚养 为原则;若子女已满十岁,法院一般会听取子女的意见,想要抚养权需要赢得子女对自己的喜爱;若子女的年龄在2岁到10岁之间,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子女的 抚养权归谁 ,而法院一般的参考因素就是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 离婚 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