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参保单位如何办理社保手续 |
释义 | 新参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注册登记参保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和办理程序: (一)所需资料: (1)用人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费率审批表(用人单位按隶属关系到尉犁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3)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4)本人一张一寸照片; (二)办理程序: 新参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请携带以上资料直接到服务大厅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柜台填写《参保单位登记表》、《社会保险缴费个人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办理参保手续。 服务承诺:业务申报服务承诺。接待受理、审核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凡业务资料手续齐全的,当日办结,因资料手续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二次办结。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服务承诺。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及时办理,手续齐全,即时办结。 续保服务承诺。积极向中断参保人员宣传政策,动员接续关系,手续齐全,即到即办。 (三)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一、申请社保转移的过程中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一)向原缴纳地社保机构申请出具《参保缴费凭证》 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须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社保转移申请表》 (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5)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另外,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向新缴纳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四)新就业地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