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依照法律规则的内容是否已明确肯定,无需再援引或参照其他法律规则的内容来确定该规则的内容,可以将其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准用性规则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例如,我国商业银行法第17条:“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此规定即属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或者抗诉案件的程序,除本章已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一审程序的规定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