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套路贷主从犯的判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如果是套路贷组织的业务员,起到了次要辅助作用,可以认定为从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