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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赁合同中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有什么
释义
    租赁合同中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是,如果承租人和出租人互负债务,其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并且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未履行的,则租赁合同中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一、先履行抗辩权有哪些规定
    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分别有以下几点:合同当事人签订了双务合同,双方之间互负债务;合同当事人互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没有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件等。
    二、先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有什么区别
    先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是没有任何区别的,法律概念为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三、抗辩权的种类与区别
    抗辩权的种类主要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抗辩权的区别分别是: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法律其他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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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6:4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