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流程和手续是什么 |
释义 | 员工办理辞职需要完成相应的手续如下: 1、提出书面辞职申请,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离职; 2、人力资源部通知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员工需完成相应的工作交接; 3、与财务部核对并结清借款; 4、人力资源部按考勤情况结算员工工资,如工资涉及保险的,还需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5、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一、员工辞职时的补偿如下: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二、随时辞职的条件如下: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用人单位欺诈、胁迫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总之,办理辞职手续的程序,需要写书面辞职报告,按照单位的规章制度逐级进行审批;单位同意离职后,办理交接手续;单位与劳动者结算工资,单位还要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一、属于劳动者的离职证明算不算解除劳动合同? 不算。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有本质的区别,解除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而离职证明仅仅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书面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往往是双方协商的结果;离职证明是劳动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是由劳动者发起的。 一、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相关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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