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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设立分公司经营范围如何认定
释义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一、成立分公司的流程如下:
    1、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等材料;
    3、由登记机关进行审核;
    4、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二、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
    1、二者的法律地位不同。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分公司则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主体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
    2、二者的名称称谓不同。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名称,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名称。
    3、二者的经营范围不同。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母公司的经营范围,子公司可以自行选择经营范围,一般无限制。
    4、二者设立的程序不同。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而子公司需要按照正常规定进行申请和设立。
    5、二者的财产关系不同。在财产关系结构上,子公司虽然有母公司的参与,但仍有属于自己的财产。分公司的财产则全属于本公司,是本公司财产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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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4:0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