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的住房是否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农村住房分配规则:一方全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个人财产;双方名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但用共同财产还贷归登记方所有,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都属于共同财产;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为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买房需按出资比例共有。 法律分析 农村住房的归属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约定,应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则按照以下情况处理:1.一方全款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除非有另外的约定,在离婚时不应分割;2.一方全款购买但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如果未达成协议,则应由法院分割;3.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使用共同财产贷款购买的房屋,在离婚时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屋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4.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在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5.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对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应分割,除非另有约定;6.双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全款写在一方名下时,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如果没有约定份额,则为共同共有并按出资比例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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