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应遵循哪些原则和程序 |
释义 | 1、遵循的分割程序: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其次,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分割的原则: (1)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4)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5)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 一、如何处理离婚财产纠纷 针对离婚诉讼中的财产纠纷如何处理问题,法院一般遵循以下原则处理: 一、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二、坚持男女平等原则。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原则。 四、有利生活、方便生活的原则。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于乙方过错引起的离婚,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对有过错方应不分或者少分。如:重婚的、实施家庭暴力的、与他人同居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六、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应当注意的是,离婚诉讼财产纠纷中的财产,只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财产是否必须平分 离婚时,财产分割不一定平分,夫妻双方能分多少需要考虑多种因素。财产分割的原则包括: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平等分割共同财产和偿还共同债务的权利; 2、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对弱势方给予适当的照顾; 3、因一方过错离婚的,应当照顾无过错方; 4、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 5、生产有利,生活方便。财产分割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三、异地领离婚证的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首先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在协商不成,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和方法判决,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保护子女、女方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4)有利于当事人的生产、生活原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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