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中的保证人是否可以为连带债务人 |
释义 | 担保人不是连带债务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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