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女方无过错起诉离婚的情况? |
释义 | 男方没有过错,女方起诉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应当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男方没有过错,女方无法请求离婚损害赔偿。财产分割一般均等。对于过错方起诉离婚,需要考虑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应准予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通过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再次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一、男方没有过错女方起诉离婚怎么判 1、男方没有过错,女方起诉离婚的,法院应当调解,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男方没有过错的,不存在女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问题,所以在财产分割上,一般是均等分割。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过错方起诉离婚应否判离婚 过错方起诉离婚是否判离婚,需要看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确已破裂的,且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如果男方没有过错而女方起诉离婚,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在财产分割上,一般是均等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如果存在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当准予离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因此,根据具体情况判定,过错方起诉离婚是否判离婚需考虑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遵循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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