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区别 |
释义 | 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监督的区别:1。性质不同。劳动法具有公法和私法的特点。劳动争议的适用调解和仲裁是由劳动法的私法因素决定的。;劳动监督的产生是由劳动法的公法因素决定的。二是机构不同。建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三方原则是国际上普遍遵循的原则。建立劳动监设立主要强调行政性,是国家机关依法行政的机构。 3、不同的适用法律规范。根据劳动法规范的不同,劳动法规范可以分为关于劳动者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和关于劳动关系运行规则的法律规范。;根据其法律约束力的不同,可分为强制性法律规范和任意性法律规范。劳动仲裁不仅适用强制性法律规范,也适用任意性法律规范,可以根据劳动合同中的有效条款和企业劳动规则进行调解和裁决。劳动监督案件只能适用强制性法律规范。 4、程序不同。劳动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进行仲裁,既不起诉也不忽视;劳动监督主体应当主动监督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劳动仲裁适用于调解程序;调解程序不适用于劳动监察; 5、处理不同。劳动仲裁法律责任一般限于民事责任(经济责任);除了追究民事责任外,劳动监察还可以追究行政责任。 6、不同的证据收集方式。劳动仲裁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除法定情形外不主动按职权收集证据;劳动监督不仅要求当事人举证,还可以根据职权主动收集证据。 7、后果不同。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劳动监察决定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 8、受理案件的期限不同。劳动仲裁受理案件的期限为60天;受理劳动监察案件的期限为两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事诉讼法》3.原则不同劳动争议仲裁的原则是:①先行调解原则;②少数服从多数原则;③及时原则劳动争议诉讼的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4.程序不同劳动争议仲裁只有一审,仲裁裁决作出并送达后,仲裁程序即终结,如当事人对裁决不服,不能向上一级仲裁机构再行申请,而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进入诉讼程序;劳动争议诉讼则有二审,诉讼一审结束后,如对一审的判决不服,当事人可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二审法院应对一审法院判决所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全面审查5.审限不同劳动争议仲裁的审限为自立案起之日起60日,案情复杂需延期的,报批后可最长延期30日;劳动争议诉讼一审的审限为:普通程序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报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简易程序三个月,诉讼二审的审限为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可报批延长6.效力不同劳动争议仲裁的裁决作出后,如果当事人未在收到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则裁决发生法律效力,而如果当事人在此期间内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则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争议案件内法院从头另行全面独立审理7.收费不同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的受理费虽然都是最终由败诉方承担,但收费标准不同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费有全国统一标准,为10元;而劳动争议诉讼受理费则为:50元8.当事人称谓不同劳动争议仲裁中的当事人分别称为:申诉人、被申诉人、第三人;劳动争议诉讼中的当事人则在一审时被称为原告、被告、第三人,在二审时被称为上诉人、被上诉人、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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