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犯罪种类不得减刑? |
释义 | 不得减刑的犯罪种类包括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以及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然而,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重大犯罪、发明创造、舍己救人、抗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以及对国家和社会做出其他重大贡献的犯罪分子可以减刑。 法律分析 不得减刑的犯罪种类如下: 1、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一般不适用减刑; 2、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有以下情形的犯罪分子可以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拓展延伸 犯罪种类的减刑限制是什么? 犯罪种类的减刑限制是指在特定的犯罪行为中,根据法律规定,某些犯罪种类不得享受减刑的待遇。这些犯罪种类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严重的暴力犯罪、恐怖主义活动、贩卖毒品、严重的经济犯罪等。这些限制旨在维护社会的安全和公共利益,确保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具体的减刑限制规定因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而异,通常需要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相关法律条文进行判断。减刑限制的存在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确保犯罪行为得到适当的制裁。 结语 减刑限制的存在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确保犯罪行为得到适当的制裁。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某些严重的犯罪行为,如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不得享受减刑待遇。然而,对于那些阻止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犯罪、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舍己救人、在抗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以及对国家和社会做出其他重大贡献的犯罪分子,可以考虑减刑。减刑限制的设立旨在平衡对罪犯的惩罚与对其积极行为的鼓励,并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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