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在什么情况下不予受理 |
释义 | 劳动仲裁的不予受理情况及处理方式。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主体资格不符、争议不属于仲裁范围、超过申请时效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及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对不予受理情况的处理方式包括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告知申请仲裁等。劳动者可提前咨询法律专业人士,选择适当的方式解决劳动争议,并索要书面不予受理通知书。 法律分析 一、劳动仲裁在什么情况下不予受理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1、申请人不具备主体资格;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和利害关系人;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范围; 4、争议不属于仲裁委员会管辖; 5、仲裁申请超过法律规定的仲裁申请时效; 6、申请及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怎么办 人民法院对上述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情形的处理方式 (一)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不予受理的,当事人起诉后法院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二)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起诉后人民法院经审查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 (三)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申请时效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起诉后法院应当受理。 (四)以无管辖权为由对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受理的,当事人起诉后法院经审查诉讼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仍不受理的,法院应当受理。 实践中,,劳动者如果在劳动仲裁时减少无畏沟通成本,比较省事的做法是先提前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对管辖问题有初步的心理预期或者劳动者直接到用人单位住所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最后叮嘱一点,记得向不予受理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索要书面不予受理通知书哦。 结语 劳动仲裁的受理条件有明确规定,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当事人在面临劳动争议时,应提前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了解管辖问题,并根据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进行申请。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及时索取书面不予受理通知书是重要的一步。通过合理沟通和咨询,劳动者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成本和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八条 【制定仲裁规则及指导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四条 【委托代理】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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