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时,该怎么办?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申请后,申请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该劳动争议事项。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受理申请后,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 1、不予受理后可以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被拒绝受理,如何应对? 当劳动仲裁被拒绝受理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应对。首先,您可以仔细审查拒绝受理的理由,并确保您的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如果您认为拒绝受理是不合理的,您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陈述您的观点并提供相关证据。同时,您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法律建议和支持。此外,您还可以考虑与对方进行调解或协商,寻求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最后,如果上述方法无效,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记住,根据具体情况,您可能需要根据法律规定采取适当的行动。建议您在行动之前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结语 当劳动仲裁被拒绝受理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审查理由,确保申请合规;提出复议申请,提供证据;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考虑调解或协商;如无效,向法院起诉,保护权益。需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行动,建议咨询律师获取准确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九条 【仲裁申请的受理和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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